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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撰稿:宋涛  | 审核:刘宝河  | 日期:2015-01-04

 

 

 

实验室作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平台,不仅要提供满足实验教学所需的各类实验资源,还应把握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在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方面的特殊作用,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培养机制。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满足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的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

1. 实验室向全校学生开放的目的是通过为学生创造进行独立实验、自主学习的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满足学生各类项目实验和实践训练等教学需要。

2. 实验室开放原则上应由指导教师依据实验项目的实际教学需要,结合教学安排中教师讲授、教师指导和学生自主实验等环节所占比重,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申报后方可予以开放。

3. 实验室的开放必须建立在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的基础上,不能影响正常教学使用。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在正常教学工作日,按学校正常教学节次申请。

 

二、实验室开放审批

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如需为学生安排自主使用实验室资源,应充分结合实验教学需要,并提前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教学中心主管教学管理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放。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根据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室,并及时将审批完成的申请送交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

1. 实验教学中心主管教学管理领导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实验室管理部负责实验室设备和软硬件资源的管理;实验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实验室开放的审核和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工作。实验室开放期间应由申请教师负责指定指导教师或班级实验负责人进行实验室协调。

2. 学生按实验类型、实验要求做好实验准备,设计好实验方案,经实验指导教师认可后进行自主实验。学生凭学生证和实验课程选课登记核对单,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 实验室开放必须及时登记和备案,使用实验室设备的学生应遵从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求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离开实验室前,把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恢复原状。

 

四、其他

1. 凡实验课程内的实验项目所使用的实验软件系B/S架构的,均可由任课教师向实验教学中心提出申请,实验教学中心协调技术人员负责将实验软件对实验教学中心以外的校园网IP地址开放,并按相关规定实施身份验证和账号管理,以供师生在校内其它场所随时进行实验操作。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东北财经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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